启东市卫生局2009年上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启东市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启委办发〔2009〕19号)、《中共启东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现将2009年上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立年度法治工作总体目标
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法制科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每位成员的法治工作任务,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法制科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评。分别制发了《2009年度卫生法治工作计划》(启卫发〔2009〕26号)、《2009年度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启卫发〔2009〕25号),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二、健全机制,推进卫生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根据《启东市卫生局行政决策机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对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既防止“一言堂”,又防止议而不断,久拖不决。决策事项及时记录会议纪要,并按照决策公开的要求,公布决策的有关信息。
根据启东市公共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公共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上半年共清理上报了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298项,行政强制7 项,行政征收 7 项,其他行政行为8项。对每项行政行为的权力依据、程序依据、外部流程图、格式文书等均进行审核上报,对行政处罚的裁量正在细化中。力争随着全市网上行政权力的运行全面开展卫生行政工作网上试运行。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卫生行政工作进行公开公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最新卫生法规和部门工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建立更加畅通的群众沟通渠道。今年来,我局更新网站后访问量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中国启东”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在启东市卫生局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三是在办公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公示栏及时发布有关信息。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34条,启东卫生局网站50条,政务公开公示栏17条。本局200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制度。局机关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先由法制科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然后送分管局长把关,再由局长审核签发,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并报市法制办备案。上半年我局下发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卫发〔2009〕13号)、《关于实施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制度的通知》(启卫发〔2009〕35号)。
三、履职尽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卫生监督执法按法律程序进行主体资格审查,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门关。凡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市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后,方可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清理,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收回行政执法证,以保证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上半年完成185名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注册,办理新申领行政执法证5人。
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局机关科室与卫生监督所工作,明确行政处罚合议与卫生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处罚做到“调查、决定、处罚”三分开,规范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流程,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公平。有卫生行政案件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调查终结后先由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进行书面审核,审核通过提交所务会合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2007年印发的《启东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启卫发〔2007〕41号)明确了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报法制办备案。 “基准”涵盖了食品、医疗、公共场所卫生等多项行政处罚裁量度,还在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合议记录》文书中增加了裁量理由说明,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加了裁量依据的内容,因此在合议时,把自由裁量合议作为重要内容。落实《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确保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公平、公正、公开。局法制科除严格组织案件自查自评外,还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规范书写、案件调查取证程序及违法事实的确定、处罚条款应用是否得当、自由裁量是否说明理由等多方面进行审核考评,并将审核结果分析汇总,反馈卫生监督所。自由裁量基准的制订,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合议程序,体现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原则,但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发现,试行稿对自由裁量幅度的划分仍显得粗疏,在实际适用时存在操作不便的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则未能完全涵盖,如“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为此,我们根据前阶段自由裁量基准的实际应用情况,结合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系统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卫办[2007]57)号精神,正在对《启东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进行修订。上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四、完善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99号)精神,认真落实卫生行政执法回访制度,由分管领导、法制科人员和卫生监督所领导组成的回访小组,上半年对20个卫生执法管理相对人(单位)进行了实地回访调查,从卫生监督的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廉洁服务等方面作详细的了解。
五、强化措施,有步骤地推进法制宣教工作
选择对工作指导性强,实践运用频次较高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优先组织学习,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宣传学习。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半年中多次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劳动合同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次在街头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拓展了法制知识教育面,营造了学法普法氛围。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也在各自单位内开设法制宣传栏,并每季度更换宣教内容。积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落实机关执法人员半月一学法制度。
六、统一标准,积极开展“法治医院”创建活动
去年我们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启卫发〔2008〕35号),开展法治医院创建活动,力争每年有40%的“平安医院”成为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评为先进单位授予“法治医院”铜牌。今年,我们将民营医院也列入法治医院创建。
下阶段,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指导督促卫生监督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审查认定并公告的执法主体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公告的执法范围,开展执法活动。全面实行卫生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全面细化并完全公开。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政务内容除在本系统网站公开外,定期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供信息。完善卫生局机关网页建设,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实行阳光执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行政机关对其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执政,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网上公示制度,方便群众查阅。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网络平台。
三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查纠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考评,落实责任追究。依法处理执法考评中的问题单位、问题人。
四是进一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以各级医院领导干部、医务人员、管理相对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继续实行公务员半月一学法制度,做到每次机关学习日均安排学法内容。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法制理念明显增强。
五是全面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将卫生行政执法、卫生政务公开、卫生许可的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定期考核。
六是通过三年的创建,力争有40%的医院获得“法治医院”铜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打印此页】【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