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派出所、各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免疫规划是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主要策略。继人类消灭天花之后,消灭脊髓灰质炎即将成为现实,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麻疹列为下一个拟被消除的传染病。2005年我国所在的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所有国家承诺到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
消除麻疹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是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这是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有效手段。为贯彻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江苏省定于2009年3月至4月在全省范围内对8月龄~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9年江苏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南通市《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市有关部门制定了《2009年启东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目标的关键措施,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强化免疫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间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确保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开展。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及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教育部门负责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生在校接种的宣传动员、登记造册和现场组织工作,由于本次强化免疫的目标儿童大部分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为提高接种率,各托幼机构和相关学校应设立符合规范的接种点,统一安排接种时间,由卫生部门选派经验丰富、具有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接种。本次强化免疫全部实行免费接种,不收取任何费用,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的宣传培训、调查摸底、督导检查等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妥善解决,基层接种人员补助通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统筹解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强化免疫所用疫苗的流通管理和监督。公安部门协助提供相关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信息,必要时参与维护强化免疫接种现场秩序。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摸清底数,不留死角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细致开展强化免疫适龄儿童调查,划分责任区域范围,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机构为单位,采用挨家逐户等方式开展强化免疫适龄儿童的调查摸底,将8月龄至14岁儿童全部进行登记造册,不得从接种簿上抄录名单作为摸底登记的资料。要加强对常规免疫漏种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摸底登记,重点开展建筑工地、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出租房等流动儿童居住地的摸底调查,将流动儿童和常住儿童分别进行汇总上报,并妥善保存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在调查登记的同时,预约并通知接种时间、接种地点。
三、逐级培训,安全接种
此次强化免疫活动覆盖范围广,接种人数多,质量要求高,预计全市强化免疫接种人数将超过10万人。要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规范接种方法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和缓种原则,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成立异常反应处理专家组予以技术支持,切实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力求不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为动员群众主动参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告家长书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活动,采取群众最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发动,要使群众充分了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等具体安排,提高群众的自觉参与意识。要加大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流动人口和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提高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接种率。
四、严密组织,科学实施
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对强化免疫的各项工作做出细致安排。要科学设置接种点,每个固定接种点要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避免漏种。要将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的强化免疫作为重点,避免在交界地区和城郊结合部出现工作脱节。必要时,可在车站、码头等设立流动接种点,对渔船民居住地、工业园区、砖窑厂等可采用巡回接种等方式开展强化免疫。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暂停其它所有疫苗的接种工作。
五、加强督导,认真评估
在强化免疫活动中,市成立工作督导组,认真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督导。督导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反馈,并予以妥善处理。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评估总结。
附件1、启东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附件2、2009年启东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3、启东市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督导小组
附件4、启东市麻疹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
附件5、启东市麻疹强化免疫异常反应诊断与处理小组
附件6、启东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后勤保障组
表1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表2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各级通用)
表3 强化免疫接种情况核查表(适用于各级)
表4 强化免疫接种率调查(适用于各级)
表5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现场评价表
启东市卫生局 启东市教育局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公安局
南通市启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启东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组 长:郁锦标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副秘书长
副组长:沈俊涛 启东市卫生局局长
苏高飞 启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宋 逵 启东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辉 启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陈 平 南通市启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陆建中 启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沈 杰 启东市广电局(台)副局(台)长
施益辉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附件2:2009年启东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易引起暴发流行。我市自1978年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后,随着麻疹疫苗的广泛应用,麻疹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但自2002年以来,特别是2005年起我市周边地区麻疹疫情出现较大幅度的回升,且近期有加速上升的趋势,防制形势比较严峻。为有效控制并消除麻疹,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苏卫疾控[2009]5号)和南通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通卫疾控[200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迅速遏制麻疹疫情的上升势头,降低发病率,构建长期、稳定的人群免疫屏障,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
二、强化免疫对象
全市8月龄-14岁儿童,即凡是1994年9月1日(初二年级以下)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但强化免疫前28天内有明确麻腮风、麻腮、麻风、麻疹疫苗接种史者不作为强化免疫对象)。
三、工作指标
1.以镇乡为单位,各目标年龄组应种对象接种率≥95%。
2.以幼儿园和学校为单位,应种对象接种率≥95%。
四、时间安排
强化免疫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预约、现场接种、评估验收等几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16日前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动员与培训,完成接种人数的估算、各种统计报表的印发、疫苗和注射器预算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政策和意义。
2.摸底调查和预约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和查核,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运输分发工作。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的登记与接种记录表,确定接种对象,并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
3.接种实施阶段:疫苗接种统一于2009年3月21-4月15日进行。具体安排分五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3月21 -25日,完成小学接种;
第二时段:3月26 -29日,完成散童接种;
第三时段:3月30 -4月3日,完成初中接种;
第四时段:4月6 -9日,完成幼儿园接种(使用麻腮二联苗);
第五时段:4月10 -15日,查漏补种。
各单位可以根据以上安排,结合实际适当调剂时间。但普种时间必须在4月9日前完成,4月15前完成本次强化免疫查漏补种。
4.评估验收阶段:在强化免疫活动后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及时汇总填写附表,录入电子表格,上报到南通市疾控中心;各卫生所于2009年4月17日前将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汇总资料及总结报市疾控中心。
五、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各单位必须精心组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业务培训要就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接种点设置、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注射器管理、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以确保强化免疫顺利进行。
(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预约。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做好所有应种儿童的调查登记工作,是搞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前提。各单位摸底登记儿童数应超过登记在册建卡儿童数。
1.摸底登记方法:(1)入户摸底:农村和城市社区的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地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行政村(居委会)、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2)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学校将告家长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3)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应种儿童登记与接种记录表,学龄前儿童分年龄组登记统计,在校学生按年级登记统计。
2. 摸底调查要求: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7岁以下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为保证调查摸底质量,结合上半年砖窑厂流动儿童免疫现状调查,对可能有免疫空白的区域进行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单位重新开展调查。
3.核查汇总与上报。镇(乡)卫生所应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和人员安排,上报疾控中心。
(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为保证疫苗冷藏储存、运输质量,开展强化免疫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合理分配和相关材料的印刷、分发,避免浪费,并在强化免疫活动前,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下发至镇乡。镇(乡)卫生所应在开展接种前2~3天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记录收、发情况。
由于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应种儿童多,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做好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准备急救药品、救护车等抢救器材,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
1.现场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的接种一般安排在预防接种门诊;在园、在校的适龄儿童接种,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内设置接种点。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接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特殊情况可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上门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2.接种点设置:镇(乡)卫生所一般应利用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强化免疫接种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如学校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处设置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通告、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现场接种秩序。
3.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等3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人员一般由卫生所人员、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防保医生或乡村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接种规模较大的接种点可安排1-2名民警协助维持秩序。
(五)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由村居干部、防保医生(村医)、户籍警参加的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六)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学生,要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从3月16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卫生所要向疾控中心报告上一日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上一日接种人数、疫苗使用、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等情况。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
5.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
(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麻疹疫苗: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立即按照《江苏省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
六、督导
市成立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定点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质量。督导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现场接种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强化免疫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各级督导组应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
七、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开展家长知晓率调查和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完成后,市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同时做好接受上级督导与快速评估准备。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具体要求是:
1.抽查常规免疫管理难度较大的1个乡镇和1个街道,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儿童,每个乡镇(街道)共调查30名儿童,其中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以上辍学儿童)年龄组各10名。
2.抽查1所城镇托幼机构和1所农村小学,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班随机调查数名学生,每校调查30名学生。
3.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郊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分别在8月龄~2岁、3~6岁、7~14岁年龄组各调查10名。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地,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种。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强化免疫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种,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八、资料收集和上报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并按要求上报总结报告与汇总报表;同时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附件3:启东市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督导小组
组 长:苏高飞 启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施益辉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施殿刚 启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社会卫生科科长
李成飞 启东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高 冲 启东市教育局教育科
朱裕兵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附件4:启东市麻疹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苏高飞 启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施益辉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施殿刚 启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社会卫生科科长
朱裕兵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周 超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倪洪英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陈小松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
范 威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一科副主任医师
顾忠颇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一科副主任医师
蔡 飞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一科主治医师
附件5:启东市麻疹强化免疫异常反应诊断与处理小组
组 长:苏高飞 启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汤金甫 启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施益辉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施殿刚 启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社会卫生科科长
林思敏 启东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朱裕兵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顾仲依 启东市人民医院内科主任
吴家鸣 启东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李锦标 启东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陈健中 启东市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
附件5:启东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后勤保障组
组 长:施益辉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敏敏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董凯英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
曹雪平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陈映辉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徐 兵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
袁 鸣 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打印此页】【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