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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 为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落实“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染,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策略,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全市有效的医疗救治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甲型H1N1流感病例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准备在先。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医疗救治设备和专业队伍的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设施、药品、消毒药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的储备。

    2、分级分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坚持分级响应和统一指挥的原则,分批开放定点收治医院和后备医院,在必要时,动用宾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3、突出重症。对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实行集中统一收治,充分发挥市专家组的作用,做到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救治。定点医院及时向我局报告重症病例的救治情况,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请南通市级专家组会诊。

    4、统筹资源。市卫生局统一调度全市卫生系统的人力、物力等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资源,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医疗救治工作水平。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政府和市卫生局对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

    5、统一指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配合,有序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对医疗救治工作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6.严控院感。严格执行院内感染控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消毒隔离,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7.区域管理。在各卫生所的统一协调下,做好辖区内的居家隔离治疗、居家医学观察、疫情报告、个人防护和健康宣教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市卫生局成立启东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抽调专家成立市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确诊、全市医疗救治的指导、培训和重症病例救治等工作。(专家组名单见附件2)

    (三)专业队伍

    根据9月9日南通市卫生局防控紧急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已组建了10支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小分队。小分队根据卫生局指令到指定地点现场处置暴发性疫情,及时区分居家观察治疗、临时输液观察处置、收治定点医院三类对象,指导和开展现场医疗救治及健康宣教。

    (四)后备梯队建设

    各医疗单位要在妥善安排院内医疗工作基础上,安排后备梯队人员,接受市卫生局调动。市卫生局将根据定点医院开放甲型H1N1流感床位规模,抽调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进入隔离病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指定与启动

    (一)定点医院

    1、指定

    (1)现阶段,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我市甲型H1N1流感第一批定点收治医院。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现有甲型H1N1流感隔离病区的基础上,要积极准备腾空传染病区,扩大收治能力。医院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职责,制定腾空流程、医疗救治方案、安全保障、后勤保障措施等。

    (2)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发生后,市人民医院作为第二批定点收治医院。市人民医院要制定相关可行的工作预案,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时医疗救治工作。

    (3)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持续阶段,上述定点收治医院收治能力不满足时,市中医院作为第三批定点收治医院。市中医院要制定相关可行的工作预案。

    2、启动

    (1)收治对象: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主要收治重症患者和高危人群(5岁以下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但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低下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患者、集中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人员中的患者。

    (2)如有上述收治对象,定点收治医院集中收治。市卫生局根据需求情况,按先后顺序分期分批启动定点收治医院。

    (二)后备医院

    1、指定。各中心卫生院作为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后备医院,流感样病例的定点观察医院。各单位需制定相关可行的工作方案。

    2、启动。在各批次定点收治医院满足不了需求时,经市卫生局报南通市卫生局批准后,启动后备医院实施定点收治。

    四、社会资源的动员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所有定点医院、后备医院不能满足收治需要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征用民营医疗机构、宾馆、学校等社会资源进行收治,主要收治非重症病例和高危人群病例。工作机制和流程如下:

    1、市卫生局提出征用社会资源的建议。

    2、市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代表政府作出征用决定。

    3、卫生局建立由呼吸科、传染科等专业医生和护士组成的医疗小分队进驻相应场所,组织收治。

    选择征用的标准:(1)远离人口密集区;(2)独立建筑或院落;(3)房间自然通风良好;(4)地面、墙面、卫生间等常用设施利于消毒;(5)废弃物便于统一管理;(6)水、电、气供应有保障;(7)环境及餐饮卫生管理工作达标。

    五、城乡基层应对措施

    (一)病例分类处理原则

    1、出现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疫情后,由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参照《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病例进行分类,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及与其相关的流感样轻症患者原则上采取居家治疗措施。

    2、高危人群如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住院治疗。特殊情况必须居家隔离治疗时,应密切监测病情。

    3、居家隔离治疗期间,患者病情一旦出现以下变化时,应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诊治。

    (1)口表温度≥39℃,并持续24小时以上;

    (2)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

    (3)呼吸困难或胸痛;

    (4)口唇紫绀;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惊厥等;

    (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二)病例治疗与管理程序

    1、各直属医院和镇乡民营医院都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负责本辖区或指定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的居家治疗以及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及时报送患者救治信息;负责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病例中未经实验室确诊的其他流感样病人的临时输液观察;

    2、卫生所防保人员、社区医师指导患者及家庭成员做好居家隔离的消毒和个人防护措施,开展甲型H1N1流感相关人员的健康教育宣传。

    3、患者病情出现病例分类处理原则中所列病情变化情况之一的,社区随访医师应及时上报,经所在辖区的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会诊确定为重症患者或住院治疗的,报专家组组长同意后转市第三人民医院;由专用救护车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诊治。

    (三)医学观察的区域划分

    汇龙镇城区内由市人民医院负责南城区街道办管辖的人群,中医院负责北城区街道办管辖的人群,城区医院负责开发区管辖的人群,汇龙镇城区其他区域由市三院负责,圩角、永阳等原镇乡由所在地医院负责,其他各医院负责各自所在辖区的医学观察工作。各单位根据各地卫生所指令的名单信息开展医学观察工作。

    (四)严格重症救治管理

    严格执行重症患者定点集中收治制度,目前我市定点医院为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发现病情变化,经市医疗救治专家会诊确定是重症的,必须转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其他医院一律不得收治。需转外市或省级定点收治医院的,经市卫生局同意,由市卫生局报南通卫生局同意,送指定医院。

    (五)规范转运

    各级医疗机构在居家医学治疗或居家医学观察过程中发现重症病例或确诊病例需住院,由市“120”急救中心派出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急救中心要按照《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做好人员配备和消毒隔离、防护工作。

    (六)加强疫情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诊病人的过程中,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加强对发热呼吸道病例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对学校、企事业单位、医院、托老院等人群聚集性重点场所的暴发性病例的预警和监测,加强重症病例的发现和识别。启东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和配合下,要按照规定,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

    六、保障措施

    1、培训演练。从现在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重新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培训教材主要是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培训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重视培训质量,并组织考核。通过层层培训、模拟演练,提高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救治能力,提高发现暴发性疫情和重症病例的能力,要加强对居家医学观察病例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要加强与市医疗救治专家组的联络和配合,不断提高抢救、治疗急危重病人的能力。各相关医院要组织医院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全面提升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能力。

    2、物资储备。进一步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院感控制设施、设备、药品、消毒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进行补充,做好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医疗机构都要结合自身的职责、功能和任务,想方设法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医疗救治所需药品物资的准备工作。

    3、院感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高度重视院感管理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医务人员自身的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流程,有上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与一般发热病人分开,门急诊输液室要特别重视把发热与非发热病人分开。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的隔离要求,有独立的区域和通道,并做好消毒隔离。门急诊、留观室、输液室和病区要注意通风,做好防护物品的发放和消毒工作,规范发热病人的探视制度。

    4、信息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报告病例,不得瞒报、缓报、谎报。要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病例救治信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市疾控中心的协调配合,发现发热呼吸道病例异常增多或暴发性、聚集性病例的情况,要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疾病机构做好病例的样本采集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5、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实施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宣传栏、宣传册、视频、广播、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就诊者宣传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党和政府及市卫生局采取的防控工作措施,增强公众战胜疫情的信心,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方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必要时根据疫情调整布署。

    附件1: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附件2: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

    附件3:市各乡镇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治疗责任区域

    划分


    附件1

    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金甫  市卫生局副局长          13862973668

    副组长:宋鸿程  市传染病医院院长        13862985116

                林思敏  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    13506290628

    成  员:陈红琴  市卫生局医政科          15962897001

    卢正飞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13073267996

    顾建如  市中医院副院长          13901465099

    蒋  辉  市肝研所副所长          13773885788

    袁群生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15862855099

    陈裕红  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13861974800

    袁玉红  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15050615168

    施卫东  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13962733435

    朱佩新  市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    13901466740

    徐建辉  市第六人民医院副院长    83098682

    郁卫新  市第七人民医院副院长    13813612001

    陈  启  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秘书长  83050203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如有电话信息变更,须主动与局医政科林思敏同志联系,办公室电话:83351119。


    附件2

    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组  长:姜觉如 市人民医院呼吸科       主任医师     13773870000

    副组长:朱永昌 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科   主任医师     15962995398

    李锦标 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主任医师     13003535599

    成  员:黄晓玲 市中医院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83055663

    吴家鸣 市人民医院儿科         副主任医师   13801463198

    朱俭东 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   副主任医师   13801462743

    陈剑屏 市人民医院中医科       主任医师     13862878858

    张振岳 市人民医院影像科       副主任医师   13625228333

    杨  娟 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     主治医师     13962823180

    茅敏华 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     主治医师     13962980633

    陆张兵 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科   副主任医师   13862973002

    梁  宏 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科   主治医师     13773888508

    季毕澄 市肝研所内科           主任医师     83026621

    张建宾 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     副主任医师   13338093378

    倪海涛 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     主治医师     13862894699

    管红雨 市第五人民医院内科     主治医师     13962813637

    陈  雷 市第六人民医院内科     主治医师     13806286452

    郁忠华 市第七人民医院内科     主治医师     18962896708

    沈淑华 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部   主管护师     13921498676

    唐红萍 市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   主管护师     13862897088

    邢惠萍 市中医院感染管理科     副主任护师   83066179

    市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如有电话信息变更,须向局医政科(83351119)报告。

    附表3:

    市各乡镇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治疗责任区域划分表

    乡镇

    责任单位

    汇龙镇

    ①  市人民医院负责南城区街道办管辖区域

    ②  市中医院负责北城区街道办管辖区域

    ③  城区医院负责开发区管辖区域

    ④  市三院负责城区范围的其它区域

    ⑤圩角医院、惠丰医院、永阳医院负责各自所在的原乡镇区域

    寅阳镇

    市四院、寅阳医院、

    东海镇

    东海医院、新安医院

    惠萍镇

    惠萍医院、大兴医院、惠和医院

    近海镇

    近海医院、向阳医院

    南阳镇

    南阳医院、少直医院、聚阳医院、永和医院

    海复镇

    市五院、东元医院

    北新镇

    决心医院、北新医院、万安医院、民主医院

    王鲍镇

    市六院、市七院、王鲍医院、聚南医院

    合作镇

    合作医院、志良医院

    吕四港镇

    市二院、吕四医院、天汾医院、陈黄秀珍医院、

    茅家港医院、秦潭医院

    注:1、各单位在各地卫生所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治疗;

    2、各民营医院在居家隔离治疗中需会诊的一律向所在地中心卫生院的市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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