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南通市医考办的通知,近期将办理2009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请于2010年3
月3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医政科。
1.《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见上传的附件),一式两份。并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2009年度医师资格
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粘贴在表格背面;
2.《医师(士)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见上传的附件)两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选项和
省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一栏不填。
3.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上,并盖单位骑缝章,另1张后
面写好姓名、单位)。
以上附件可以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或连同未领的成绩单直接到我局医政科领取,如有疑问,请致电:
83351119,瞿春荣。
启东市卫生局
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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