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北城区街道办、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全国爱卫会确定的主题是“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根据苏爱卫〔20094号、通爱卫办〔20098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爱卫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民动手,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今年是建国60周年,要以庆祝活动为契机,结合春季卫生防病工作特点,在开展春季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城乡连动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在城镇以居民区车站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全面治理“脏、乱、差“现象,清除卫生死角。在农村以整治生活垃圾、清理白色污染、疏通渠道、整治“三堆”、绿化美化村容村貌为重点,使城乡环境卫生基本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堆垃圾、无卫生死角的要求。

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科学卫生知识

着力培养广大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广泛深入地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呼吸道及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春季传染病的发病原因、传染途径、预防方法和治疗措施,教育引导群众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自觉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以灭鼠灭蟑为重点,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

广泛发动群众整治环境,重点是饭店、医院、粮库、食品及副食品仓库、个体饮食摊点、集体食堂、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等,清除“四害”孳生地,努力减少和控制与病煤生物有关的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四、有关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是推动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力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㈡密切协调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支持以及全社会广泛参与。特别是卫生、农业、建设、工商、环保、水利、旅游、宣传、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支持配合,共同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真正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㈢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爱卫工作的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和推广各地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要对卫生脏乱差和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

㈣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地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活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总结评比。

 

 

启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00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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